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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素质农民培育政策

时间:2025-03-20 22:56:24  来源:

 1.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2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311)、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和《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2021)》的通知(农科(教育)函〔202116)

2.补助对象: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

3.补助内容: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主要用于教师课酬、教材资料、场地租金、现场实训、异地培训、观摩学习、线上培训、师资培训、宣传报道、证书制作、档案管理、下乡(含异地)办班差旅,农民集中培训的食宿、交通(包括学员异地集中培训的往返交通费补助)以及培训后的跟踪服务等相关支出。

4.补助标准:各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按照省下达的培训资金量和培训任务数,研究确定本市、县()的补助标准。

5.申报程序:培训对象可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报名,也可直接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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